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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推荐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点击: 2012-12-03

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山东省现开始征集推荐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人选)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应当于2010年1月31日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应用时间应当于2010年1月31日前,并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

2.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如曾列入国家级计划,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推荐。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在一个推荐项目中作为前三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的评选。

4.2012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侯选人、候选单位,2013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含专利、论文)再次被推荐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5.其他具体要求请参阅2013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二、项目推荐

1.请按照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格式填写项目材料,重点突出候选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能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

2.2013年度国家科技奖实行限额推荐,省科技厅将组织项目答辩会筛选推荐项目。请申报人准备好项目答辩材料(包括项目简介和15分钟的多媒体答辩材料),答辩材料内容应包括:立项背景、主要技术内容、主要技术创新点、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促进作用、其他(专利、获奖、专著、发表论文、人才培养)等。

3.请申请人于2012年12月5日15:00前将项目推荐书一式一份报至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323室。

4.项目简介(一式七份)和电子版多媒体答辩材料需要参加省科技厅组织的答辩时带到答辩会场,答辩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5.项目答辩会后,省科技厅将按照限额要求组织通过答辩的项目正式填写项目推荐书,并推荐至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于本亮, 联系电话:84022625。
科技处
2012年12月3日
附件:

1、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各奖种推荐书式样

2、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