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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2012年度青岛市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点击: 2013-01-19

各有关老师:

根据《青岛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教〔2010〕4号)文件,现将对在2012年度内提交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日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予以资助。

需提交下列材料:《青岛市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费缴费收据。

时间:2013年3月7日(过期不予受理)

地点:四方校区科技处316室

201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