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相关项目管理要求,2010年度省科技厅和教育厅立项资助的科技类项目均应在2013年12月份前结题,2009年度(及之前)的省科技厅和教育厅立项资助的科技类项目均应在2012年12月前结题。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尽快按照任务书(合同书)要求,准备材料,及早结题。需要注意的是:
1、省自然基金项目需在自然基金管理系统中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结题每年分三个阶段集中进行,今年的截止时间是
11月
15日
16:00。有成果的年份就需要提交进展报告,所发表论文的首页和资助标注页及其他成果需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未上传附件或附件材料不完整的审核均不通过。结题材料通过后需要进行网上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联系科技处导出评审结果并上交结题材料(需附上任务书复印件)。主要研究人员和任务书有不一致情况的,需上交《项目研究人员变动说明》(见科技处下载专区)。
2、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需提交结题报告(需附上任务书复印件),主要研究人员和任务书有不一致情况的,也需上交《项目研究人员变动说明》。
3、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需要验收结题,验收会随同鉴定会一并召开,请认真准备材料。
4、省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研究类别为基础研究的需要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报告中专家组名单和组长意见均需要如实填好;研究类别为应用研究的需要先申请验收,根据情况进行会议验收或通讯验收,会议验收随同鉴定会一并召开。
5、省自然基金重点项目、杰青基金及其他有关项目按照任务合同书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6、以上所述所有项目的论文未标注资助编号的不能作为结题材料,财务决算表均需要学校财务和审计盖章。
7、未能及时结题的项目将影响个人继续申报新的相关项目,并影响到学校的项目结题率,最终会影响学校的项目申报限额。
2014年
1月
1日
后,对未书面说明正当理由未及时结题的项目将给予通报。
联 系 人:于本亮
联系电话:84022625
科技处
2013
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