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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人文社科研究申报课题评审办法(修改稿)
点击: 戴尊红 2013-10-29

   

   

    一、社科研究课题评审根据主管部门的不同要求分为限项课题评审和不限项课题评审两个类型;

    二、为了确保对外课题申报的公正性与获批率,所有限额申报课题实行院校两级评审制度,院级评审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校级评审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

    三、所有限额申报课题的评审程序如下:

    1、科技处接到课题主管部门的通知以后,第一时间在科技处网站发布通知,并以飞信的方式通知到各个学院的科研院长,各个学院的科研院长在接到通知以后第一时间向教师们发布通知,教师们也可以经常浏览科技处网站的通知公告。

    2、教师们在获得申报通知以后,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在学院申报,然后由各个学院的科研院长在科技处规定的时间内,先行组织学院会议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排名,然后报科技处。

    3、学院评审过程中,评委不能少于五人,且必须安排一名院外评委,评委自青岛科技大学专家库中选取,且评审省部级以上课题的专家必须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评审市厅级课题的专家必须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项目;

    4、学院会议评审时,五名评委当场打分,即时宣布,同时要求每位评委必须针对每一个申报项目提出一个具体的修改建议;

    5、所有申报人的申报书必须在吸纳了五个修改建议并填写“青岛科技大学项目申报专家评审修整表”以后再上报科技处(见附件);

    6、为了不影响学校的评审和公示,学院评审应在科技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按弃权处理;

    7、不在学院工作的教师直接到科技处进行申报,统一合成一组,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8、校级评审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评委自青岛科技大学专家库中选取,人数不少于五人,且评审省部级以上课题的专家必须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评审市厅级课题的专家必须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项目;

    9、校级评审时,参与评审的课题数量以不少于主管部门限定申报项目数二比一的比例,按学院排名选取,学院申报总数不足学校确定选择比例数的,学院数目减半,所减名额转予申报数最多的学院;非学院一组也按以上办法分比例选择参与学校评审的课题数额;

    10、校级评审选择过程中,有申报项目的学院至少选择一名评委,力争所有申报学院都有评委参加,有非学院教师参与申报的自专家库中选择非学院专家一名参与评审;

    11、学校每次评审以后第一时间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再行上报;

    四、为了提高学校的整体申报水平,不限项的课题也要求各个学院进行会议初评,每次课题申报如果申报人没有附五项具体修改建议者不予受理;

    五、专项课题申报由相关学院自行评审,形式同上,然后由学校集中上报;

    六、此办法由科技处文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