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2013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金融会计专项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金融会计领域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推进金融会计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二、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相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各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应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评,择优报送。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每个专项限报2项,其他高校每个专项各限报1项。鼓励与金融机构和财会部门联合申报,金融机构和财会部门等实际部门申报不受限制。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一般为1至2年。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等省级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省社科联等厅局级课题不受此限。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3、本次申报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研究课题资助2-3万元。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据单位经费资助证明,单位资助额度不能少于1万元。自筹经费不能落实的,不得申报。
4、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5、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其它事项
1、省委党校、社科院、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负责受理本单位课题申报,济南、青岛等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受理本地市属单位的课题申报,我办不直接受理上述单位的个人申报。
2、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科技处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7份、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内容依次为:项目类别(XX专项)、学科分类(一级学科)、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主管单位、成果形式、完成时间、申请经费、联系电话等。
附:金融、会计专项研究选题
金融专项研究选题
金融专项研究按照选题设计,原则上原题申报。自行设计题目必须符合当前金融发展的形势要求,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体现创新性和实用性,对推进我省金融业发展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1、基于宏观流动性的货币政策规则及监管体系研究
2、多重约束下的商业银行转型发展之路:工具、结构与制度
3、金融支持“三农”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4、我国准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及监管现状研究
5、农业保险经营与管理问题研究
6、基于产业全链条风险管理的农业订单融资问题研究
7、商业银行基于金融创新的网络银行发展研究
8、区域金融信息化发展问题研究
会计专项研究选题
会计专项研究原则上要按照本指南确定的选题设计。自行设计题目必须符合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要求,体现创新性和实用性,对推进我省会计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1、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相关问题研究
2、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际运行效果研究
3、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相关问题研究
4、企业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研究
5、企业产品成本控制和核算问题研究
6、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实施问题研究
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问题研究
8、预算单位会计监管研究
9、国家经济安全与会计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10、金融风险规避中的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
11、会计信息化条件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问题研究
12、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研究
13、会计人才培养和会计队伍建设问题研究
14、会计管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研究
15、会计管理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问题研究
16、改进和加强基层会计管理工作调研
17、农村会计管理问题调研
18、会计人才市场供求状况调研
19、会计人员后续教育体系建设与运行调研
20、管理会计职能作用研究
21、金融工具会计研究
22、会计有关其他方面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