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老师: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对企事业单位维持五年以上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本资助的专利应为维持5年以上(专利申请日为2009年1月1日之前)的有效发明专利。
2、申报本资助的应填报以下申报材料: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山东省有效发明专利维持费资助专利状况表(附件2)。
以上材料按一式2份提交,同时提交电子件。
申报本年度资助的项目暂不提交专利维持费用票据证明材料。
3、申报应保证相关专利在项目申报及审批期间处于有效状态。省局将对专利状态进行复核,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相关单位本年度资助资格。
4、对申报项目省局将结合专利技术性、专利产业化情况以及省重点产业发展政策择优进行资助。
5、项目申报时间
省局接受各市知识产权局递交申报材料的时间为:
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10日。
此项工作时间紧,请符合条件的老师接到通知后抓紧项目申报,学校统一申报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上午9:00—11:30,报送地点四方校区科技处。
电子邮箱:wangliping@q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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