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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有效发明专利维持费资助项目的通知
点击: 2013-12-04

各有关老师: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对企事业单位维持五年以上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本资助的专利应为维持5年以上(专利申请日为2009年1月1日之前)的有效发明专利。

    2、申报本资助的应填报以下申报材料: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山东省有效发明专利维持费资助专利状况表(附件2)。

     以上材料按一式2份提交,同时提交电子件。

     申报本年度资助的项目暂不提交专利维持费用票据证明材料。

    3、申报应保证相关专利在项目申报及审批期间处于有效状态。省局将对专利状态进行复核,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相关单位本年度资助资格。

    4、对申报项目省局将结合专利技术性、专利产业化情况以及省重点产业发展政策择优进行资助。

    5、项目申报时间

    省局接受各市知识产权局递交申报材料的时间为:

    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10日。

 

    此项工作时间紧,请符合条件的老师接到通知后抓紧项目申报,学校统一申报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上午9:00—11:30,报送地点四方校区科技处。

    电子邮箱:wangliping@q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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