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
关
老师;
《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与拨付工作细则(试行)》已经正式公布施行,为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青岛市知识产权局做了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工作原则
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拨付工作,遵循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优先资助专利电子申请。
二、资助项目
1、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当年授权公告日所在年度为资助的年度时间。
2、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当年外国或国外组织的授权公告日所在年度为资助的年度时间。
3、PCT国际申请:包括进入国际阶段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两种申请,以确定的PCT国际申请日所在年度为资助的年度时间。
本条款的资助项目不包含港、澳、台专利(申请)。
三、资助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专利申请应提交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交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如提供证书复印件,则需要提交授权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或提交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及证书登记费缴费收据。
3、PCT国际申请,需提交《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和《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及规定费用的缴费收据(复印件)。
四、上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月9日上午09:00-12:00
地点:四方校区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