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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完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库的通知
点击: 于本亮 2014-01-20

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我省区域示范实施方案顺利实施,决定对实施方案项目库进行补充完善,重点补充成果转化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聚焦重点、科学规划。

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关于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重点领域要求筛选项目,集中优势资源,避免重复,注重成果转化项目以及产业重大技术中试平台项目的合理布局。

二、加强协作、做好衔接。

按照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思路,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协同创新。加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的技术对接,注重成果转化类项目与科技专项衔接,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863”计划、“2011计划”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

三、链式设计、协同发展。

推动原材料供应和深加工环节的紧密衔接,注重产业链上下游的项目布局,促进基地、原材料、相关产品协调发展,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

四、材料完备、切实可行。

项目建议书需明确所转化技术成果来源(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863”计划等,附项目名称和编号),技术路线等内容要详实,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应规范完备。

 

有意者请于20141211100前将项目汇总表、项目建议书(见附件)等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211室,同时携带U盘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于本亮

联系电话:84022625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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