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站博士后申请人:
根据基金委的规定,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是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为此,学校拟定了承诺书模板,供申请人使用。其中,附件1校内承诺书需申请人、合作导师、所在学院、人事处签章,最后交科技处存档。附件2上报基金委的承诺书需附在申请书的后面,由学校统一盖章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