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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点击: 2014-03-06

各有关单位:
    建立和完善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库是提高科技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多年来,我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库为全市科技管理发挥了良好的参谋与决策咨询功能。为进一步优化专家结构,扩充和完善专家信息,满足我市科技管理需求,我中心受科技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有关事宜如下:
    一、 专家征集类别
    本次专家征集类别主要有:技术专家、管理专家、金融财务专家、知识产权专家四类。
    技术专家征集主要面向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科技推广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中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长期从事科研技术工作的专家与科技人员;
    管理专家征集主要面向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管理专业学术研究的人员、科技创业孵化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中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
    金融财务类专家征集主要面向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金融、财会专业学术研究的人员及各类投资机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金融财务类企业中长期从事金融投资和财务管理的专业人员;
    知识产权类专家征集主要面向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有丰富知识产权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征集基本条件
    1、年龄65周岁以下(院士等高端人才除外);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国家认可职业资格(如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专利代理人等),或在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技术总监、研发总监等职务的;
    3、在所从事行业具有5年以上工作或研究经验,熟悉本领域发展的技术水平和总体情况;
    4、热心我市科技发展事业,愿意提供科技咨询和顾问服务。
    三、 评审专家的权利及义务:

    (一) 权利

    1. 对参与评审项目基本情况的知情权;

    2.对参与项目评审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二) 义务
    1. 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等各项规定; 

    2. 与被评审项目有利害关系及与相关单位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利益关系的专家,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参与相工作;
   

    3. 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对出具结论的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负责;

    4. 严守工作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与参项目有关的各类信息;

    5. 按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四、其他要求

    请于2014年3月18日前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的专家,录入市科技计划专家库。已经在青岛计划专家库中的信息请予以更新,此次无需再重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