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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度科技成果鉴定会的通知
点击: 于本亮 2014-03-11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储备高水平科研成果,推动科技奖励申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科技处拟在 426组织进行科技成果鉴定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1、本次鉴定会是由省教育厅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自2014年起,省科技厅不再组织科技成果鉴定。

2、鉴定成果范围为山东省各类科研立项的应用技术成果和应用理论成果。横向自选课题申请鉴定需有显著的技术创新和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纯理论性的成果和未结题的成果不予鉴定。

3、本次鉴定会只受理青岛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

4、申请鉴定的成果应已完成任务书或合同规定的任务指标,且不存在人员名次排列或权属方面的争议。

二、组织过程

1、有意参加鉴定会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以学院为单位向科技处报送《科技成果鉴定申请汇总表》。

2、相关项目组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按照《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中的技术资料目录准备相关鉴定材料。

3、项目组将《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鉴定材料》、《鉴定证书》(三类材料的纸质版各一份)作为初审材料交到科技处进行初审。

4、初审通过后,项目组将修改后的《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鉴定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作为送审材料交到科技处,科技处统一到省教育厅申请批复。

5、通过省教育厅批复的申请,科技处组织邀请相关专家与领导,协调各学院的分学科分会场鉴定会筹备工作。

6、根据日程安排召开鉴定会。鉴定会召开完毕后,项目组上交《鉴定证书》(纸质版一式十份)、《鉴定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科技处,科技处统一为《鉴定证书》办理盖章。

三、注意事项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汇总表》、《科技成果鉴定指南》、《科技成果鉴定会筹备注意事项》、《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科技成果鉴定会议程》、《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均可在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2、《鉴定大纲》、《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测试分析报告》、《查新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是必须具备的材料,其他会议资料可根据所鉴定项目的实际内容进行增删。

3、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用户使用情况报告》要具体写明时间、地点、用途、用量、效果等信息(最少2家用户),《测试分析报告》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标准》是指与成果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查新报告》仅国内查新的不能获得国际水平的评价意见。

4、需要进行会议验收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和省高校科技计划项目(应用类)可向科技处申请随同本次鉴定会一并举行,请备注清楚。

四、材料报送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汇总表》请于 319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封面盖学院公章)交到我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yubenliang@sina.com

2、初审材料请于 325报送,送审材料请于 42报送。未能及时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3、所有纸质材料的报送地点为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211

 

联 系 人:于本亮

联系电话:84022625

科技处

2014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