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以及年度进展报告提交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一)结题标准
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在完成任务合同书中规定的论文专利获奖等相关指标后才能上传结题报告结题。
省自然科学基金按照项目类型不同,设置了最低的结题标准。其中,重点项目至少四篇收录或六篇核心期刊论文,面上项目和联合专项至少两篇收录或四篇核心期刊论文,青年项目至少一篇收录或三篇核心期刊论文。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科技厅另行组织验收答辩。
(二)进展报告
所有未结题的省基金各类项目(不包括2013年立项项目)均需填写2014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网站(http://www.sdnsf.gov.cn/portal/)在线填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不需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三)结题报告
2011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基金各类待结题项目,达到结题要求,年度进展报告经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可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进入网上评审。
网上结题评审专家评审结论合格的,项目组可在系统中导出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结题报告报送时,评审结论为优秀的(评价意见全为A)一式三份,评价结论为合格的(评价意见不全为A)一式两份。结题报告内容要求完整、真实、规范,包含叙述研究状况的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等各类成果复印件(成果复印件一份即可),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二、时间安排
结题报告提交及审核分两个时间段集中进行。
(一)
2014
年6
月3
日
9:00至
7
月10
日
16:00网上提交结题报告、依托单位审核;
(二)
2014
年10
月20
日
9:00至
11
月15
日
16:00网上提交结题报告、依托单位审核。
12
月9
日
至20日省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接收结题报告纸质材料。
三、信息公开
为促进学术交流、便于社会监督,自2014年起,拟将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项目结题报告等)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四、成果跟踪
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截至
2014年
11月
15日
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的,或提交的结题报告未被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签收的,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5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二)延期、中止或者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的项目,应及时向基金委办公室提出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除需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外,还应在网站填写提交延期报告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省基金委审核。延期两年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当年的省基金项目,延期三年以上的项目可直接申请终止。
(三)结题标准中的收录范围为SCI、EI、MEDLINE或CSSCI。未标注资助编号的不能作为结题的成果依据。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经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后方可结题。
(四)立项当年和结题的当年,未有成果进展的可不提交当年的年度进展报告。请使用2014版本结题报告(详见系统结题通知中的附件)。
(五)年度进展报告的附件只须上传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和其他成果材料的扫描版。报告正文在对话框中按照框架格式要求填写,必须写明当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和下年度经费预算,完成的工作任务要能够与附件内容相对应。不同年度的成果不能写在同一年度进展报告中,过往年度因故未上传进展报告的本次也可提交。
(六)出现管理系统无法登陆或密码出错的情况可联系科技处或系统技术服务电话咨询解决。
(七)请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重视项目过程管理,按照进展计划,合理使用经费,按时结题。
联 系 人:于本亮
联系电话:84022625
科技处
2014
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