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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崂山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 王丽萍 2014-06-09

各有关老师:

根据崂山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年度(201311日至 1231)内获得的专利成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给予奖励。申请崂山区专利奖励资金的,专利申请书的第一申请人地址栏应注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一、知识产权创造主要包括:

1、国内、国外发明专利的申请奖励。

2、国内、国外专利的授权奖励。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奖励。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奖励。

二、知识产权创造的奖励标准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职务发明每件奖励4000元;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职务发明每件奖励500元。

2.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每个国家奖励2万元,对同一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奖励。

3、对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单位给予每件奖励300元。

4、对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的单位每件奖励2000元。

5、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缴纳实质性审查费并获得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的每件奖励1000元。

6、申请国外发明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并缴纳相关费用的每件每个国家奖励5000元,对同一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申请的,最多按2个国家予以奖励。

7、有效发明专利的补贴标准。对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自授权年度起连续5年全额补贴当年实缴年费。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国内、国外发明专利申请的应提交专利请求书复印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实质审查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国内、国外专利的授权的应提交发明证书的原件及发明证书的第12页复印件。

3、申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应提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有效发明专利,是对于2010-2013年授权的发明专利补贴,需提供2013年缴费发票及该发明专利证书的第12页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14617

申报地点:四方校区科技处

 

请各位老师务必按照要求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