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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 戴尊红 2014-08-02

各有关单位:

    山东是中华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丰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经省文化厅研究决定,于7月至9月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立项评审工作。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选题范围和课题申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推荐工作。

    一、评审机构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山东女子学院具体承办,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山东女子学院科研处。

    二、申报数量与要求

    “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共设立100项,实行限额申报,各市文广新局、本科院校限报10项,其他单位限报5项。

    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选题范围

    1.传统文化在当代的体现特征

    2.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3. 传统文化与文化强省建设

    4.传统文化与文明山东建设

    5.传统文化与美德山东建设

    6.传统文化与诚信山东建设

    7.传统文化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8.传统文化与经济发展

    9.传统文化与文化产业发展

    10.传统文化与当代艺术

    11.传统文化与信息技术

    12.传统文化与新媒体新业态

    13.传统文化与生态旅游

    14.传统文化与女性文化建设

    15.传统文化与新时期女性研究

    四、评审方式及立项公布

    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终评方式,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经省文化厅批准后予以公布。

    五、申报有关事宜

    1.申报专项课题者请填写《山东省“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申报书》。

    2.推荐单位需将申报书(一式2份)、项目汇总表1份报送科技处5020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jc@qust.edu..cn

    3.报送时间为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