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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青岛市社科普及图书资助项目的通知
点击: 戴尊红 2014-10-24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和鼓励青岛市社科界专家学者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社科普及读物,青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开展社科普及图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青岛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三贴近”原则,紧扣主旋律,体现时代性、科学性、知识性、实用性和可读性,力求图文并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易于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公众阅读。最终成果为理论普及类、文化普及类、重大战略或热点解读类、社科知识普及类通俗读物或著作。

    二、选题方向

    1、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总结中国共产党建设历史、成绩、经验,宣传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读中国梦,推动理论大众化的通俗读物或著作;

    2、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宣传普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实现蓝色跨越重大战略的通俗读物或著作;

    3、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通俗读物或著作;

    4、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通俗读本或著作;

    5、传承弘扬青岛文化、当代文化,弘扬新时期青岛精神的通俗读物或著作;

    6、倡导科学理念,提升人文科学素养的社会科学知识普及类趣味读物或著作;

    申报者可围绕上述选题方向,根据研究专长、学科优势和学科特点,结合实际确定具体选题。

    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社科普及读物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三、项目实施

    1、项目确定。面向全市社科界公开申报,经评选和社科联批准后,确定为青岛市社科普及读物与著作全额资助出版项目。社科普及读物项目由市社科联科普部组织实施。

    除通过申报方式确定资助项目外,根据需要,可采取委托方式选定社科普及读物出版项目。

    2、资助方式。对获得社科普及图书立项的图书样稿质量和内容进行评估和审核,结项方式为出版社出版。市社科联负责组织出版并承担全额出版费用。

    3、出版图书封面或扉页需按要求注明青岛市社科普及丛书或青岛市社科普及资助项目。

    四、申报办法

    1、申报者须是青岛市各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单位、机构、社团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项目承担者属多人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2、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以上职务的,须附有2名相同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推荐书。

    3、原则上以各高校、党校和社科院科研处(文科处)为单位组织申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项目实施工作。

    2、申报者应参照通知要求,填写《青岛市社会科学普及图书资助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打印《申报书》一式3份、已完成初稿的附一份样稿,连同电子版于11月4日前交所在单位由单位汇总后报科技处5020办公室。

    联系人:戴尊红

    联系电话:56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