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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和征集应急管理课题的通知
点击: 戴尊红 2014-10-27

各有关单位:

    第二届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自2012年12月成立以来,在应急管理理论研究、政策咨询、技术支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为进一步适应我市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结合部分专家工作岗位变动的实际,根据《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青政办字〔2012〕179号),拟对专家组成员进行届中调整。同时,面对突发事件新情况、新挑战,亟待开展应急管理理论研究和调研。为做好以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调整

    (一)目标任务

    1.调整现有成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或其它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相关类别应急管理专家的,由个人或单位提出申请;

    2.推荐新成员:在符合《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应急管理实践经验丰富,理论研究水平较高,了解我市工作实际,有志于推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向前发展的国家、省、市各领域专家。

    (二)调整原则

    1.工作岗位变动的现专家组成员,由所在单位征求专家个人意见,提出不再担任相关类别专家或调整为其它类别专家的申请;原推荐单位提出相关类别新的专家推荐人选。

    2.新推荐人选从各单位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择优推荐,或从各单位所属领域联系密切的国内、省内知名专家推荐。本市专家须推荐具有长期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特别是参与过相关突发事件处置的高级工程师、业务负责人或研究人员。

    3.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可根据领导意愿、时间保障和工作实际等因素酌情推荐。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专家工作,一方面认真组织岗位变动专家不再担任专家申请和新的专家推荐工作,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应急专家库和专家工作机制,为实现全市应急专家资源共享,更好发挥专家作用打下坚实基础。

    2.精益求精,及时申报。专家对提升突发事件科学处置水平,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在组织岗位变动专家不再担任专家申请和新的专家推荐过程中,要切实尊重专家意愿,切实考虑工作实际,把工作做细、做精,并及时申报。请各单位集体于11月5日17:00前将不再担任专家申请表、新专家推荐表(附件1、2)送至科技处5020房间,电子版(新推荐专家两寸免冠电子照片)同时发送至kjc@qust.edu.cn或QQ离线传送。

    二、课题征集

    (一)目标任务

    围绕突发事件科学处置过程前、中、后每一个环节,结合实际工作或案例分析,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调研课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意见建议,为促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出谋划策。

    (二)参考选题

    1.汶川、芦山、鲁甸等系列地震抗震救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与对策建议;

    2.巨灾面前,政府、公众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及如何开展社会动员;

    3.突发事件的预警响应与科学处置;

    4.应急预案的编制与管理;

    5.突发事件舆论引导;

    6.应急知识的社会化宣教培训;

    7.应急通讯、应急物资保障;

    8.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如何做好应急准备;等等。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提报课题,市政府应急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纳入2014年应急管理课题研究计划。市政府应急办将与选定的课题申报单位(或个人)通过法定程序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资金支持、成果提报等问题。

    2.课题选题要准确、清晰,务求创新,杜绝抄袭;课题要具有一定的政策性、理论性和实践性,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3.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本单位、本领域应急管理课题研究,解决本单位、本领域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请各单位11月5日17:00前将应急管理课题申报表及申报人简历(附件3)发送至 kjc@qust.edu.cn或QQ离线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