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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报告与结题报告的通知
点击: 2014-12-08

各项目负责人: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报告与结题报告提交工作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15年1月10日前在系统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结题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注意事项:

为了规范管理,从今年开始,结题报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和《经费使用表》中“财务部门意见”和“审计部门意见”由项目负责人联系相关部门盖章审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审核流程:

先至财务处拷贝本项目经费使用明细(或登陆财务处网站的财务管理平台下载)----按照明细填写结题报告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至财务处审核并签字盖章----至审计处审核并签字盖章----交科技处(结题报告一式两份,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