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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点击: 戴尊红 2015-03-02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第七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我省高校在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获得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二等奖的情况分配申报限额,我校的申报限额为1项。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1.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总计90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
  2.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申报材料要注意:(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
  4.2015年3月1日网上申报系统开启。

        四、请各单位组织拥有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科研成果且获得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与二等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获奖人员于3月10日提交申报材料一份参加学校初评。

    联系人:戴尊红

    联系电话:56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