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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5年度省奖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点击: 于本亮 2015-04-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奖省报要求,申报2015度省奖申报成果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成果登记号必填)。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9-2014年度登记的,科技厅近期(2015年4月10日左右)将在省奖申报系统中提供查询登记成果名称和登记号的服务。2008年以前登记的,联系科技厅成果处查询登记成果名称和登记号的服务。要申报2015年省奖的项目成果但尚未登记的,必须在在报奖前( 2015414前)将登记材料报送到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211,科技处统一到省科技厅办理登记手续。

2、已经进行成果登记的,无需重复登记。无论报奖与否,以前未进行过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只要符合登记条件,本次均可进行成果登记。

3、需要进行登记的成果按照201410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科技处发布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可在本通知附件或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山东省科技成果登记流程操作指南》,根据操作指南准备材料。

 

联 系 人:于本亮

联系电话:84022625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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