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奖省报要求,申报2015度省奖申报成果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成果登记号必填)。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9-2014年度登记的,科技厅近期(2015年4月10日左右)将在省奖申报系统中提供查询登记成果名称和登记号的服务。2008年以前登记的,联系科技厅成果处查询登记成果名称和登记号的服务。要申报2015年省奖的项目成果但尚未登记的,必须在在报奖前(
2015年
4月
14日
前)将登记材料报送到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211,科技处统一到省科技厅办理登记手续。
2、已经进行成果登记的,无需重复登记。无论报奖与否,以前未进行过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只要符合登记条件,本次均可进行成果登记。
3、需要进行登记的成果按照2014年10月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科技处发布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可在本通知附件或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山东省科技成果登记流程操作指南》,根据操作指南准备材料。
联 系 人:于本亮
联系电话:84022625
科技处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