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国科办函政〔2015〕342号)要求,就我市组织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参选科普作品应是
2013年
1月
1日
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2.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
3.形式活泼、内容丰富,为公众所喜闻乐见;
4.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5.作品文字应为简体中文。
二、推荐方式
各单位提交《2015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1)和作品6份(套),以及按2015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附件2)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版。推荐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青岛市科技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报送科技部。
科技处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的日期为
2015年
6月
23日17:00前
。
联系人:戴尊红
联系电话:56998
附件2
2015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
网络展示要求
1.基本信息:封面、作者/译者、图书名称、图书类别、出版社、出版时间、ISBN编号等相关出版信息。
2.书籍信息:作者简介、内容简介、图书插图配图(不超过10幅)、创新点、图书获奖情况、图书序言及第一章内容试读。
以上内容请推荐单位整理成一份电子文档进行提交,图片请附在文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