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老师:
根据《青岛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教〔2010〕4号〕等有关规定,现已开始申报2015年度青岛市专利申请、授权资助资金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发明专利申请。
2、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发明专利授权。
3、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外国或国外组织的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4、有效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0年、2005年、200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有效发明专利。
二、提交的材料
1、属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的,需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利申请费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属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需提供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发明专利授权文本扉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属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交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对有效发明专利的资助,需提交《青岛市有效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发明专利授权文本扉页及发明专利相应资助年度的缴费收据的原件、复印件,或国家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
5、对于共同申请(授权)的专利项目,申报人是多个共同专利申请(专利权)人的,需填写委托书(附件2)。
以上材料需递交原件、复印件。经学院查验后退还原件,并在复印件上需加盖学院印章。对有效发明专利的资助,需在《青岛市有效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盖上学院印章,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汇总表及电子版汇总至四方校区科技处。
三、申报时间
2016年1月14日上午8:30---11:00
附件:1、《青岛市有效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
2、委托书
3、青岛市发明授权资助资金汇总表
4、青岛市发明申请资助资金汇总表
5、青岛市有效发明专利资助资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