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为了保证2015年度科研业绩统计的准确性,请有关人员于2016年1月11日上午11:00前将本年度未备案的科研业绩材料在科技处备案。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通过学校集中申报后下达的常规的纵向项目因科技处有相关立项信息,无需到科技处备案。
2、横向项目(理工类):尚未在学校科技处科研管理平台录入的抓紧时间录入,2015年度已录入且通过审核的将合同原件送到四方校区科技开发科,已录入未审核通过的可联系确认原因。
3、知识产权在2015年12月29日之前已备案的,无需重复备案。未备案的,个人抓紧时间到科技处备案。
4、备案时,需携带任务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知识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各类别科技项目与成果对应的科室与联系方式如下:
(1)国家级项目及成果(科技类),刘尧,59322,崂山校区图书馆楼5022;
(2)省部级项目及成果(科技类)、军工项目及成果、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于本亮,22625,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211;
(3)青岛市项目及成果(科技类),柏娟,59322,崂山校区图书馆楼5022;
(4)横向项目(科技类),刘玉梅、王军,22918,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209;
(5)社科类项目及成果,戴尊红,56998,崂山校区图书馆楼5020;
(6)知识产权,王丽萍,22679,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213。
6、通知附件为业绩计分办法,相关人员可查看参照。
7、业绩备案时间截止后,科技处网站将对本年度备案的所有业绩进行公示,请相关老师及时关注,有异议的在公示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科技处反映。
科技处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