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
2015年
7月
17日
召开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会议要求,依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表彰项目的规定,我们认真总结2012年以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经验,在全省社会科学界召开30多场座谈会,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吸收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鲁办发〔2007〕8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A)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应用与普及(B)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选赋分标准》等进行了修订,起草了相关《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广泛征求意见,请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做好意见征询及反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组织座谈讨论
请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所附文件认真研究,座谈讨论,集思广义,达成共识。
2.及时做好修改意见反馈工作
请将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汇总后,统一写好意见反馈报告(含座谈会与会人员名单),务必于
3月
13日前QQ传
送。
联系人:戴尊红
联系电话:56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