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岛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青科大〔2021〕206号)的要求,学校知识产权转让前须进行公示,公示自公布期起15日后可进行交易。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专利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当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技处或纪检监察室提出具体意见,逾期不再受理。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1.知识产权(发明专利):一种碳纳米管改性聚氨酯热塑性硫化胶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2111024783.3,转移转化方式:专利所有权转让,预成交额:4万元,发明团队负责人:翟俊学。
2.知识产权(发明专利):一种低密度功能弹性体材料。专利号:ZL202210418278.5,转移转化方式:专利所有权转让,预成交额:0.5万元,发明团队负责人:翟俊学。
3.知识产权(发明专利): 一种基于抗菌纳米银/碳纳米管微球/复型弹性表面的超疏水弹性体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911335271.1,转移转化方式:专利所有权转让,预成交额:0.5万元,发明团队负责人:翟俊学。
4.知识产权(发明专利): 一种抗菌防静电发泡弹性体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911335166.8,转移转化方式:专利所有权转让,预成交额:0.5万元,发明团队负责人:翟俊学。